金庸笔下的吃,远不止玉笛谁家听落梅

说到小说里的饮食文化,恐怕无人能出金庸左右。当年郭靖与黄蓉初相逢时,黄蓉在张家口一家小店里随意开口点了几样,四干果四咸鲜四蜜饯,加上后面的鸡舌羹、爆獐腿等八个下酒菜,放到今天恐怕五星级酒店仓促间也备不齐。而让读者大开眼界的,则是黄蓉亲子操刀打造的“玉笛谁家听落梅”和“好逑汤”,两样菜的描写,可以说把一个老饕都能勾得馋涎欲滴,也难怪洪七公吃完了之后找不到好东西抵这份人情,只好把看家本领降龙十八掌搬出来了。金老爱吃,也懂吃,曾经看到有人写过金老外出参加活动,喜欢在当地吃地道小吃,不求环境优雅极致,只求地道正宗。现代网文小说中写到吃的,大多数套路都是以食材的简陋和吃下去的感官体验描写来反衬,衬托主角的厨艺或者食材的难得。除了用大量诸如“外焦里嫩”“满口清香”“周身舒泰”等形容词描写主角吃的感官体验以外,再无其他描写。而金老写吃一道,在一个“吃”字上,就看出底蕴的天差地别。以那碗著名的“好逑汤”而言,先是第一眼看过去的描写。“却是碧绿的清汤中浮着数十颗殷红的樱桃,又飘着六八片粉红色的花瓣,底下衬着嫩笋丁子,红白绿三色辉映,鲜艳夺目”。第一眼就把色香味的色字写到淋漓尽致,让人脑海中忍不住浮现一片小小的荷塘,如同微缩景观一般被浓缩在一碗汤中。然后洪七公闻罢“荷叶的清香”之后,再尝樱桃,不仅是“荷叶之清”“笋尖之鲜”“樱桃之甜”,清鲜甜那都是形容汤的鲜美,金老却不把它们单独使用,而是和荷叶、笋尖、樱桃合在一起,清鲜甜又有了明确的类比,让人脑子里自然而然就有了这鲜甜的感觉。而樱桃之中又掏空加了斑鸠肉,这一碗汤所需要的功夫,已经尽在不言中。再由斑鸠与《诗经》中的“关关雎鸠”联系到一起,以莲花、荷叶为君子,引出这汤的名目“好逑汤”。读到这里,拍案叫绝,一碗汤不仅点出了黄蓉为了讨好洪七公所花费的心思,也点出了黄蓉的小女儿心思。金老写吃的,什么身份什么场景配什么食物,写来毫无违和之感。“叫化鸡”就引出了叫化祖宗洪七公,而阿朱阿碧在“琴韵小筑”中接待段誉,“碧螺春”和四色精致点心先铺垫出了江南风情,然后是“茭白虾仁”、“龙井茶叶鸡丁”,一个精致、淡雅的江南水乡也就在读者心中铺开了。金老写“吃”,也成为他小说中的一个亮点,在他的笔下,不但吃得优雅,吃得有底蕴,还把吃演变成了武功提升,甚至于主角参悟武学之道的途径。金庸最初在“连载版”里,习惯于让主角通过奇遇快速提升武功,后来他修订的时候,三联版中就大量的删减修改了这一类描述,主角的“奇遇”虽然奇,但是避免了“吃一顿就成顶尖高手”这种情况。比如郭靖喝的参仙老怪的蛇血,在最初版本中就是凭空增加十年功力。后来金老让郭靖通过自己的勤修苦练,桃花岛参悟九阴真经,学双手互搏等等,让郭靖完成了这个成长过程,后来把蛇血改成解毒功能了。而在最初版本里面,段誉吞了莽牯朱蛤之后是练成了朱蛤神功,而非六脉神剑。再后来金老也是把莽牯朱蛤的作用改成了百毒不侵。除了这两样吃的,杨过靠着菩斯曲蛇的蛇胆提高内力,后来淡化蛇胆效果,强调山洪练剑。大概也是不想让杨过靠“吃”成为高手。而因为“吃”而参悟武学的,就要说说《飞狐外传》中胡斐与蒙着眼睛的苗人凤抢菜那段描写了。胡斐一通快抢,反而被苗人凤听风辨器逐一格挡。到最后胡斐放慢了速度,在筷子快要接触到菜肴时快速出击夹了菜放到嘴里。看似欺负蒙眼的苗人凤,实则到了这一步,他才算领悟了“胡家刀法”里“迟胜于急”“嫩胜于老”的武学真意。说起来,也就是太极拳“以慢打快、以静制动”的武学道理。一个吃字,里面所包含的中华五千年文化底蕴博大精深。金庸在一个吃字上做文章,不仅把色香味摆在书中,还让诗词歌赋、琴棋书画与之相辅相成,写来让人如同游历于书中江湖,让人倍觉文字之美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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